標檢局提供「發光二極體道路照明燈具」正字標記驗證服務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0804 09:34)
為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加速推動正字標記LED燈具產品驗證,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因應公共工程採購之需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98年7月17日公告增列CNS 15233「發光二極體道路照明燈具」產品為正字標記品目,以提供自願性產品驗證服務。
標準檢驗局將「發光二極體道路照明燈具」產品,列入正字標記品目進行驗證,以提升政府採購效率及品質,減少產品送驗之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
「發光二極體道路照明燈具」由正字標記認可試驗室受理申請及執行產品抽樣檢驗,生產該產品的廠商,如有意願申請使用正字標記,可逕向相關認可試驗室提出申請。
目前計有「財團法人台灣大電力研究測試中心」及「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發展中心」等2家取得「發光二極體道路照明燈具」品目之正字標記認可試驗室資格,最新認可實驗室資訊,可至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首頁/業務專區/標準與正字標記/正字標記/認可實驗室」項下查詢,或逕洽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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