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 基隆市社區大樓節能減碳改善補助原則 104.05.06 一、 活動目的 因鑑於往年社區節能減碳之成效,並繼續推動社區投入節能改善,為積極協助社區推動節能減碳工作,提升社區投入節能改善之成效,及推動低碳永續家園十大運作機能行動項目,特持續辦理「基隆市社區大樓節能減碳改善暨十大運作機能行動項目補助」工作,以從中挑選具節能及推動優先行動項目潛力之社區進行改善,進而讓社區節能減碳又省錢及提升社區整體形象、創造社區生活品質外,進而實現「低碳社區」之低碳永續家園的目標。 二、 補助費用 社區若符合補助資格,可獲得節能改善作業實際施作費用補助原則詳如下述第七點說明內容,每案最高以補助3萬元為限。合計改善作業補助總金額為32萬元,經費用完為止。(依國稅局規定,評比競賽得獎獎金及實物獎品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稅金,扣繳稅款未達2,000元免扣繳) 三、 補助對象 基隆市轄内設有管理委員會之社區或大樓。 四、 補助社區或大樓需配合條件 1. 社區或大樓有意願自行編列經費執行改善者。 2. 社區或大樓住戸願意參與社區減量計畫,並配合生活減量者。 3. 落實成效良好之社區,需配合參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舉辦之104年度 「節能減碳行動標章」申請及相關事項配合。 4. 需配合辦理104年度「基隆市提倡能源管理措施及減碳宣導」。 五、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民國104年6月20日(六)止 六、 補助申請方式 1. 104年6月20日前於【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http://ecolife.epa.gov.tw/cooler/】申請團體帳號。 2. 建立社區專用部落格後,於http://ecolife.epa.gov.tw/Cooler/action/【活動編號: A2015042900649】)申請填寫詳細資料;環保局將於一週內回電予社區以確認後續事宜。 七、 改善補助原則 1. 補助汰換設備項目以社區公共空間之耗電及用水設備為原則: ○1汰換公共節能省電燈具等,補助節能改善作業實際施作費用三分之一。 ○2其他經環保局專家學者或環保署認可104年度低碳家園行動項目(如附件三)之節能減碳作為等,補助節能減碳改善作業實際施作費用二分之一。 ○3執行雨撲滿施作、污水回收再利用或放流水循環利用系統等之節能減碳作為,補助節能減碳改善作業實際施作費用三分之二,以為鼓勵推動之方向。 2. 本計畫改善作業中汰換後所裝設設備應具備節能/省水標章(詳情請參閱節能標章網站http://www.energylabel.org.tw/index.asp)。 3. 往年已獲得改善補助款項之社區不得再提出重複改善項目(設施)申請;但可以提出其他未改善項目(設施)做為申請。 4. 上述補助內容,以符合推動行動項目所需之設備為優先。 5. 以下為改善補助作業流程,如附件一。 ○1於Ecolife綠色生活網申請團體帳號,建立社區專用部落格後,於活動編號【A2015042900649】進行申請。 ○2於6月25日辦理「社區大樓節能減碳改善補助說明會」,說明各項改善補助內容,改善補助原則,歷年社區改善案例分享,以及社區節能改善教學,以利社區撰寫『改善補助申請書』。 ○3社區於1個月內依自身社區之需求撰寫『改善補助申請書』。改善補助申請書內容應包括:(如附件二) 1.基隆市社區大樓節能減碳基本資料表。 2.公共設備使用概述(設備功率、使用時間、管理方式等)。 3.預期改善事項及預期節能效益。 4.節能改善之施作經費估算。 ○4根據社區改善補助申請書內容進行現勘確認,本局後續以【社區改善事項回覆表】確認社區願意進行之改善事項。並依社區預計改善事項之節電量及節水量排名補助候選順序及實際補助金額。 【原則依據削減碳排量總和高低為優先執行依據。用水排碳係數=0.193公斤CO2e/度,用電排碳係數=0.612公斤CO2e/度,依我國99年經濟部能源局公佈排碳係數】。 ○5召開改善補助經費審查會,並依核定之改善補助經費執行社區改善。 ○6社區於104年10月20日前完成整體改善後,請通知本局進行成果驗收。 6. 本局派員實地訪查執行情形,受補助社區單位不得拒絕。各申請補助社區單位,應依補助原則及改善內容確實執行。發現有浮報、造假情事,經查證屬實者,自負法律責任,所補助金額全數追回。 八、 諮詢電話 請電洽服務專線(02)2466-9446基隆市環保局空氣及噪音管制科 蕭豊玲小姐。 鑫鴻光照明有限公司 地址: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34號4樓 聯絡人:李先生 0982-676-689 http://sinhon1978.web66.com.tw/ Email:sinhon1978@gmail.com ※專售:LED、T5各式節能省電燈具※ ***歡迎選購或來電洽詢*** |